未成年恶势力会判刑多少年?


在了解未成年恶势力判刑多少年之前,我们先明确几个法律概念。恶势力是指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组织。而未成年人在我国法律中指的是未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对于未成年恶势力的判刑,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首先是年龄,不同年龄段的未成年人承担刑事责任的范围不同。其次是具体实施的犯罪行为,恶势力实施的犯罪行为可能多种多样,比如敲诈勒索、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不同的犯罪行为量刑标准不同。 如果是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参与恶势力犯罪,且实施的是一般犯罪行为,比如寻衅滋事,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但由于是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可能会判处更轻的刑罚,比如管制、拘役或者较短的有期徒刑缓刑等。如果是实施了严重犯罪行为,如抢劫,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一般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但同样会考虑从轻或者减轻情节。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如果参与恶势力实施了《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八种犯罪行为,才会承担刑事责任,并且同样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而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只有在符合《刑法》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的特定情形下,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才会承担刑事责任。总之,未成年恶势力的判刑没有固定的年限,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