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隐私威胁罪会怎么判?


首先,需要说明的是,在我国《刑法》中并没有“侵犯隐私威胁罪”这一确切罪名。不过,侵犯隐私和威胁他人的行为可能会涉及到多个不同的罪名。 如果侵犯他人隐私的行为达到一定程度,可能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这里的公民个人信息包括能够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 而威胁他人的行为,如果达到足以使他人产生恐惧心理,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程度,可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如果威胁行为同时伴有其他严重情节,比如造成他人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可能会构成寻衅滋事罪。依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所以,对于侵犯隐私和威胁他人的行为具体如何判刑或处罚,要结合实际的行为表现、造成的后果以及相关证据等来综合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