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满十八岁犯绑架罪会怎么判刑?


在我国,未满十八岁的人犯罪在法律上有特殊的规定和处理方式。下面我们来详细探讨未满十八岁犯绑架罪的判刑问题。 首先,了解一下绑架罪的基本定义。绑架罪指的是通过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挟持他人,以此向他人的家属或相关人员勒索财物,或者达成其他不法目的的犯罪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然而,对于未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犯罪,法律秉持着教育、感化和挽救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这就意味着,当未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犯绑架罪时,法院在量刑时会充分考虑其年龄因素,给予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从轻处罚是在法定刑的幅度内,选择相对较轻的刑罚;减轻处罚则是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除了年龄因素,法院在量刑时还会综合考虑其他情节。例如,犯罪的手段是否恶劣、是否造成了严重的后果、未成年人在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大小、是否有自首、立功等情节。如果未成年人在犯罪后有自首情节,主动向公安机关交代自己的罪行,或者有立功表现,比如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这些都可能成为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依据。 此外,如果未成年人是被胁迫参与绑架犯罪的,其主观恶性相对较小,法院也会根据具体情况,适当从轻处罚。 总之,未满十八岁犯绑架罪的判刑不能一概而论,需要结合具体的案件情况和法律规定来综合判断。但可以确定的是,法律会充分考虑未成年人的特点和实际情况,给予其改过自新的机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