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薪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我给一家公司打工,到了发工资的日子却没拿到钱,公司一直拖着不给。我想知道这种欠薪情况,在法律上有哪些依据可以支持我维护自己权益,比如有哪些法律法规对欠薪有规定,规定的具体内容是怎样的?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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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薪指的是用人单位没有按照约定时间和金额向劳动者支付工资报酬。在我国,有诸多法律对欠薪问题作出了规定。
首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该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这从基本法律层面明确了工资支付的形式、周期,并且严禁用人单位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若用人单位违反此规定,劳动者有权要求其支付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也有相关规定。第八十五条指出,用人单位有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等情形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这一条款不仅明确了劳动行政部门在处理欠薪问题上的职责,还规定了用人单位逾期不支付工资的惩罚措施。
另外,《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等行为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此条例进一步细化了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欠薪问题的处理方式和对用人单位的处罚力度。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更是专门针对农民工这一群体的工资支付保障作出详细规定。该条例规定了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等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方面的责任和义务,以及工资支付的特别程序等内容,为农民工追讨欠薪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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