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赔偿标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我工作的公司一直拖欠工资,已经好几个月了,我想知道我能拿到多少赔偿,法律上对于拖欠工资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依据哪些法律条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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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工资是劳动者付出劳动后应得的报酬,公司或单位拖欠工资是不合法的行为。当遇到这种情况时,劳动者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这意味着,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首先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反映,劳动行政部门会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工资。如果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支付,就需要按照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也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所以,从这些法律规定来看,劳动者在遭遇拖欠工资时,不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还有权要求相应的赔偿。这样的法律规定,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劳动者的劳动成果能够得到应有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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