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在自杀前有人说去死吧会怎么判刑?

我想了解一下,如果有人在另一个人自杀前说了句“去死吧”,这种情况会被怎么判刑呢?我是因为最近看到了类似的事件报道,心里有些疑惑,就想知道从法律角度到底是怎么判定的,这种话在什么情况下会被认定有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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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自杀前有人说“去死吧”,是否判刑以及如何判刑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要明确教唆自杀这个概念,教唆自杀就是行为方用劝说、诱惑、强制、威胁等办法,让原本没有自杀想法的人产生自杀念头并实施自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要是被教唆自杀的是成年人且能够完全辨认自己行为,其自杀行为没有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合法权益,仅剥夺自身生命且完全认识到自己行为,一般来说,说“去死吧”的人不构成犯罪。但如果被教唆者损害到其他合法权益,虽被教唆者死亡不予追究责任,但教唆者要依法担责。 要是被教唆自杀的是未成年人或者精神病人,此时说“去死吧”的教唆者就是间接正犯,按照故意杀人罪处理。故意杀人的,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此外,如果在他人自杀时,说“去死吧”的人还对自杀者提供自杀工具、传授自杀方法、给予心理上的帮助,鼓舞、诱发其自杀决心,一旦司法机关认定具有刑法意义上的关联性,达到刑法意义上的帮助犯,也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概念: 教唆自杀:指行为人为达到某种目的而采用各种手段,促使本来没有自杀念头的人产生自杀的决心并且付诸实践。 间接正犯:将他人作为工具来利用、从而实现犯罪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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