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纳贪污17万会怎么量刑?
我是一家公司的出纳,在工作中因为一些原因贪污了17万。现在心里很害怕,不知道这种情况法律会怎么判我。我想了解清楚自己可能面临的刑罚,也好有个心理准备,希望懂法律的朋友给我讲讲。
展开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贪污罪是一种严重的经济犯罪行为。贪污罪指的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这里的“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对于出纳贪污17万的量刑问题,我们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来判断。该条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所以,出纳贪污17万属于“数额较大”的情形,一般会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幅度内量刑,并且还要并处罚金。不过,法院在量刑时还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比如犯罪人的认罪态度、是否有自首、立功等情节,是否积极退赃退赔等。如果犯罪人有自首情节,根据法律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如果犯罪人积极退赃,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也可以从轻处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