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加骗保会如何量刑?
我前几天醉驾了,当时很害怕就想骗保。现在特别后悔,也很担心会受到怎样的处罚,想了解下法律对于醉驾加骗保这种情况是怎么量刑的,心里能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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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来了解一下醉驾和骗保这两个行为所涉及的法律概念。 醉驾,指的是在醉酒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构成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这里的拘役期限一般是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而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就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骗保,也就是保险诈骗,是指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以非法获取保险金为目的,违反保险法规,采用虚构保险标的、保险事故或者制造保险事故等方法,向保险公司骗取保险金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当出现醉驾加骗保的情况时,通常会数罪并罚。因为这是两个独立的犯罪行为,分别触犯了不同的罪名。司法机关会根据具体案件中醉驾的情节,比如酒精含量、是否造成交通事故等,以及骗保的金额大小、骗保手段等因素,分别对两个罪名进行量刑,然后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来确定最终的刑罚。数罪并罚时,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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