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人对同一毒品既走私又贩卖的如何量刑?
我有个朋友遇到事儿了,他不小心参与了对同一批毒品既进行走私又进行贩卖的活动。现在事情闹大了,我们都很担心他会面临怎样的刑罚。我想了解下,在法律上,对于这种对同一毒品既走私又贩卖的行为,具体是怎么量刑的呢?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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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走私、贩卖毒品是非常严重的犯罪行为。对于行为人对同一毒品既走私又贩卖的情况,在我国刑法中是按照走私、贩卖毒品罪来定罪处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如果走私、贩卖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这意味着,只要达到了这样的数量标准,犯罪嫌疑人面临的刑罚是非常严厉的,可能会被判处重刑甚至是死刑。
要是走私、贩卖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种情况下,犯罪嫌疑人的刑罚相对较轻,但也是相当严重的,会面临较长时间的监禁和经济上的处罚。
而走私、贩卖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主要是针对毒品数量较少的情况,但即使数量少,也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需要强调的是,对于多次走私、贩卖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同时,单位犯走私、贩卖毒品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