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路贷诈骗从犯的量刑是多少?


在法律中,套路贷指的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诱使或迫使被害人签订借贷协议,然后以各种理由制造违约、肆意认定违约,进而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的一种诈骗行为。而从犯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 关于套路贷诈骗从犯的量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对诈骗罪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具体到套路贷诈骗从犯的量刑,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断。首先是诈骗金额,这是衡量犯罪严重程度的重要标准之一。如果套路贷诈骗金额属于数额较大,从犯可能会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幅度内从轻、减轻处罚。比如原本主犯可能判两年有期徒刑,从犯可能会判一年左右,甚至有可能适用缓刑。 如果诈骗金额达到数额巨大,主犯可能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从犯则可能在这个量刑幅度内从轻处罚,例如主犯判五年,从犯可能判三年左右。要是诈骗金额达到数额特别巨大,主犯可能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从犯同样会在这个基础上从轻、减轻处罚,但通常不会免除处罚。 除了诈骗金额,从犯在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大小也是关键因素。如果从犯只是提供了一些简单的帮助,如帮忙传递文件、打打下手等,其作用相对较小,那么从轻、减轻处罚的幅度可能会比较大。反之,如果从犯在犯罪中有一定的参与度,如协助主犯实施部分诈骗行为,那么从轻、减轻的幅度可能会相对小一些。此外,从犯在案发后的表现,如是否主动投案自首、是否积极退赃退赔、是否有立功表现等,也会对量刑产生影响。主动投案自首、积极退赃退赔和有立功表现的从犯,在量刑时会得到更有利的考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