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案件犯罪嫌疑人能否上手铐?
我遇到个事儿,小区里有人和别人起了冲突,好像是治安案件。警察来了之后把那个人带走,还给他上手铐了。我就有点疑惑,治安案件里犯罪嫌疑人也需要上手铐吗?想了解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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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治安案件中,对于犯罪嫌疑人是否能上手铐,需要依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概念。手铐属于警械的一种。警械是指人民警察按照规定装备的警棍、催泪弹、高压水枪、特种防暴枪、手铐、脚镣、警绳等警用器械。它是警察在执行职务时,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公共安全和秩序而使用的工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八条规定,人民警察依法执行下列任务,遇有违法犯罪分子可能脱逃、行凶、自杀、自伤或者有其他危险行为的,可以使用手铐、脚镣、警绳等约束性警械:(一)抓获违法犯罪分子或者犯罪重大嫌疑人的;(二)执行逮捕、拘留、看押、押解、审讯、拘传、强制传唤的;(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使用警械的其他情形。 也就是说,在治安案件里,如果犯罪嫌疑人存在可能脱逃、行凶、自杀、自伤或者有其他危险行为,警察是可以使用手铐等约束性警械的。比如,犯罪嫌疑人情绪非常激动,对周围的人有攻击的举动,或者试图逃跑,这种情况下警察为了保障现场的安全和顺利执法,就能够给犯罪嫌疑人上手铐。 但是,如果犯罪嫌疑人并没有上述这些危险行为,能够配合警察的执法工作,那么通常是不需要上手铐的。警察在执法过程中,使用警械应当以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尽量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为原则。不能随意对手铐等警械进行使用,必须严格遵循法律规定和程序。 所以,治安案件犯罪嫌疑人不是绝对不能上手铐,也不是一定会上手铐,关键要看具体情况是否符合使用警械的法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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