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路个人信息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我朋友为了赚钱,用一些手段套路别人的个人信息,我很担心他会因此被判刑。我想知道这种套路个人信息的行为在法律上会怎么量刑,量刑标准具体是怎样规定的,有没有从轻或者从重处罚的情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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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中,并没有“套路个人信息罪”这一确切罪名,与套路个人信息行为密切相关的罪名主要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指的是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或是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行为;以及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没有经过允许,把别人的个人信息卖出去、送出去,或者用不正当手段拿到别人的个人信息,达到一定严重程度,就会构成这个罪。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而对于“情节严重”和“情节特别严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的;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五百条以上的;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第三项、第四项规定以外的公民个人信息五千条以上的等情形属于“情节严重”。数量达到相应标准十倍以上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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