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拘役能取保候审吗?


在探讨一般情况下拘役能否取保候审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什么是取保候审和拘役。 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简单来说,就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公检法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逃避或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方法。而拘役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主刑,是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并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这里提到“可能判处拘役”可以取保候审,但要注意,这是在法院判决之前的情形。 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经被判处拘役后,通常是不适用取保候审的。因为取保候审主要是在刑事诉讼的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为了保障诉讼顺利进行而采取的措施。一旦法院已经作出拘役的判决,意味着刑事诉讼已经进入执行阶段,此时就不再符合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不过,如果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等特殊情况,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申请保外就医。根据《暂予监外执行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所以,如果存在这些特殊情况,被判处拘役的人员可以通过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来获得一定的自由。 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在被判处拘役后不能再进行取保候审,但如果符合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则可以申请暂予监外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