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了一块地办不了手续能否要求赔偿损失?
我租了一块地打算搞点项目,钱都付了也做了一些前期准备,结果去办手续的时候根本办不下来。现在我损失挺大的,想问问这种情况下我能不能要求出租方赔偿我的损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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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租地后因办不了手续而遭受损失的情况,是有可能要求赔偿的。我们先来明确几个法律概念。首先是“违约责任”,简单来说,就是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需要承担的责任。当你和出租方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双方就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义务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如果在租赁合同里明确约定了出租方有义务保证你能顺利办理相关手续,而他没做到,这就属于违约,你可以要求他赔偿你的损失。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另外,如果出租方在出租土地时存在故意隐瞒土地不能办理相关手续的情况,这就构成了欺诈。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一旦合同被撤销,出租方需要返还你支付的租金等费用,并且赔偿你的损失。 不过,在要求赔偿时,你需要有证据证明你的损失,比如前期投入的费用凭证、因为不能办理手续而错过的商业机会所造成的间接损失等。同时,也要看你自己在租赁过程中是否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如果因为你自己的疏忽,没有提前了解土地情况导致办不了手续,那么你自己也可能要承担一部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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