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款没收到,要签收据吗?
我申请了国家赔偿,相关部门说让我先签个赔偿款的收据,但我实际还没收到赔偿款。我有点担心签了之后他们不认账,想问下在没收到钱的情况下到底该不该签这个收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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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家赔偿款没收到的情况下,不建议签收据。下面从法律原理和相关依据为你详细分析。 首先,从法律行为的逻辑来说,签收据是一种对收到款项这一事实的确认行为。当你签署了收据,就相当于在法律上认可自己已经收到了相应的国家赔偿款。如果之后你实际上并未收到这笔钱,却已经签了收据,这会使你在主张权利时面临很大的困难。因为对方可能会以你签署的收据作为证据,声称已经完成了赔偿支付义务。 其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和方式履行赔偿义务。赔偿请求人有获得赔偿的权利,并且在获得赔偿时,应该有明确的支付记录和收款凭证。在实际操作中,规范的流程应该是赔偿义务机关先完成赔偿款的支付,然后赔偿请求人再签署收据以确认收款。这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避免出现支付纠纷。 最后,如果你遇到赔偿义务机关要求你在未收到赔偿款时就签署收据的情况,你有权拒绝。你可以与赔偿义务机关沟通,要求按照正常的支付流程进行操作,即先支付赔偿款,再签署收据。如果赔偿义务机关拒绝配合,你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情况,或者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总之,在没有实际收到国家赔偿款之前,不要轻易签署收据,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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