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赔偿款收据该如何书写?


故意伤害赔偿款收据的书写需要严谨规范,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标题,标题写在正文上方中间位置,字体稍大。有两种常见写法,一种是直接写“收据”;另一种是把正文前三个字作为标题,比如用“今收到 ”“现收到”“已收到”作标题,以“今收到”为标题时正文无需空格,其他情况正文一般在第二行空两格开始写。 接着是正文部分,要写明收到的钱物的数量、物品的种类、规格等情况。具体到故意伤害赔偿款收据,要写清收款的数额、币种,赔偿的原因,赔偿的日期,还要写清赔款人、收款人的准确名称或者姓名。例如“今收到[赔款人姓名/单位名称]于[具体日期]支付的因[具体伤害事件简述]的赔偿款人民币[X]元整”。 最后是落款,一般要求写上收钱物的个人或单位的名称姓名,署上收到的具体日期,一般还要加盖公章。如果是某人经手的,要在姓名前署上“经手人:”字样;若是代别人收的,则要在姓名前加上“代收人:”字样。 法律依据方面,虽然没有专门针对故意伤害赔偿款收据书写的具体法律条文,但《民法典》中关于民事法律行为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包括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规范书写的赔偿款收据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的体现,满足这些条件才能更好地保障双方权益。 书写时还需注意一些事项:内容要相对完善,除上述提到的,最好写明法律后果,如“至此,双方就此次故意伤害赔偿事宜结清”;用语要准确,杜绝使用模糊用语;条据最好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要确认主体身份,若涉及公司,要查看公司是否注销、名称是否准确,若是自然人要确认是否成年、姓名与身份证是否相符等。 相关概念: 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简单说,就是人们在日常生活中,通过自己的想法和行为,产生各种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像签订合同、立下遗嘱等都属于民事法律行为。 公序良俗:公序,指公共秩序,是指国家社会的存在及其发展所必需的一般秩序;良俗,指善良风俗,是指国家社会的存在及其发展所必需的一般道德 。比如我们不能签订违法或者违背道德伦理的协议,这就是公序良俗在约束我们的民事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