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司法鉴定人如何进行医疗纠纷鉴定?

最近遇到了医疗纠纷,听说需要司法鉴定人来进行鉴定,想知道司法鉴定人具体是怎么开展工作的。想了解从接受委托到得出鉴定结果,整个过程中司法鉴定人都会做些什么,遵循什么样的步骤,希望能详细了解这方面内容。
展开 view-more
  • #医疗纠纷
  • #司法鉴定
  • #鉴定流程
  • #鉴定人员
  • #鉴定文书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司法鉴定人进行医疗纠纷鉴定,一般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首先是审核与受理阶段。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会在七个工作日内(复杂、疑难或者特殊鉴定事项可与委托人协商),对委托事项、鉴定材料等进行审查。如果属于本机构业务范围,鉴定用途合法,材料能满足鉴定需要,就会受理;要是材料不完整、不充分,会要求委托人补充,补充后满足要求的也会受理。依据是《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三条、第十四条。 其次是鉴定人员指派环节。受理案件后,机构应当指定本机构具有该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一般来说,对同一鉴定事项,应当指定或者选择二名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对复杂、疑难或者特殊鉴定事项,可以指定或者选择多名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这是《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的。 然后可能存在补充鉴定情况。在鉴定过程中,如果发现需要补充材料或者信息,司法鉴定机构会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不过,如果委托人请求的事项与案子无关,机构应当向委托人说明情况,并退回委托书。 最后是出具鉴定文书。当司法鉴定人完成所有鉴定工作后,就会出具司法鉴定文书。 相关概念: 司法鉴定机构:指符合规定条件,经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登记,取得《司法鉴定许可证》,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司法鉴定人:是指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出鉴定意见的人员。 补充鉴定:是指在原有鉴定的基础上,为了完备鉴定内容,对其中的个别问题进行复查、修正、补充或解释。 复核鉴定:是指当事人对初次鉴定的结论不服时,由上一级鉴定机构对该鉴定事项进行再次鉴定 。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