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伙盗窃案件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团伙盗窃案件的量刑标准,需要根据盗窃数额、犯罪情节以及团伙成员在犯罪中所起的作用等多方面因素来确定。以下为你详细介绍: 首先,关于盗窃数额与量刑的关系: -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在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一般认定为“数额较大”。根据刑法规定,盗窃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例如,三人团伙盗窃他人财物价值1500元,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等刑罚,并可能同时被处以罚金。 -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认定为“数额巨大”。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比如,团伙盗窃某企业财物价值5万元,可能会被判处3 - 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其次,关于犯罪情节对量刑的影响: - 若存在如组织、控制未成年人盗窃;在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盗窃;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等情形,或者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数额达到“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百分之五十的,可以分别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从而加重处罚。例如,在地震期间,团伙在灾区盗窃救灾物资,即使盗窃数额未达到“数额巨大”标准,但达到“数额巨大”的百分之五十,也会按照“其他严重情节”量刑。 最后,关于团伙成员身份对量刑的影响: - 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主犯必须对整个盗窃案负全责。 -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例如,在一个团伙盗窃案件中,主谋策划并组织实施盗窃行为,是主犯,需承担全部刑事责任;而负责望风、接应等辅助工作的成员为从犯,在量刑时会相对较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