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非法破坏计算机系统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我不小心弄坏了一个公司的计算机系统,导致他们业务停滞了一段时间。我很担心这会不会构成非法破坏计算机系统罪,想了解下这个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好让自己心里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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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破坏系统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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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破坏计算机系统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行为;或者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后果严重的行为;以及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犯非法破坏计算机系统罪,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那么,什么是“后果严重”和“后果特别严重”呢?根据相关司法解释,造成十台以上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主要软件或者硬件不能正常运行的;对二十台以上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进行删除、修改、增加操作的;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或者造成经济损失一万元以上的等情形属于“后果严重”。而后果特别严重的情形通常是指破坏行为造成的危害程度远远超过后果严重的标准,比如造成特别重大的经济损失、影响重要领域的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导致严重社会秩序混乱等,但具体标准还需要结合案件实际情况来判断。 需要强调的是,在司法实践中,判断是否构成此罪以及量刑时,会综合考虑犯罪的动机、手段、造成的后果以及犯罪人的认罪态度等多方面因素。如果是不小心导致计算机系统损坏,不一定会被认定为故意犯罪,但也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是否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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