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票虚开且没有付款记录该怎么写说明?
我公司遇到税票虚开且没有付款记录的情况,税务那边要求写说明。我不太清楚该从哪些方面写,也不知道格式和内容要怎么组织,担心写不好会给自己带来麻烦,想了解下具体该怎么写这个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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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遇到税票虚开且没有付款记录需要写说明时,首先要明确写说明的目的是向相关税务机关等部门解释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争取理解并减轻可能面临的责任。 从内容结构上,开头应明确表明说明的主体信息,即公司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等基本情况。这就像我们介绍自己是谁一样,让对方能清楚这说明是来自哪家公司。 接下来,要详细描述虚开税票事件的具体情况。比如是什么时候发现虚开情况的,涉及哪些税票,虚开的金额是多少等。这部分就像是讲故事一样,把事情的经过清晰地呈现出来。对于没有付款记录的情况,要客观解释原因。可能是因为资金周转问题暂时未付款,或者是存在一些业务上的特殊约定导致付款延迟等。但解释要合理且有相关证据支持,比如可以附上资金周转困难的财务报表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虚开发票行为。如果发生虚开情况,如实说明情况是积极配合税务机关调查的表现。在说明中,要表达出对虚开行为的认识和悔意,表明公司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整改措施,比如加强内部财务审核制度,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等。最后,在结尾处要注明说明的日期,并加盖公司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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