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承建方帮开发商走账三千五百万开票是否违法?

我是承建方,开发商让我这边帮他们走账三千五百万,还得开票。我有点担心这么做会不会违法,我不太懂法律,就怕稀里糊涂干了违法的事,想问问这种情况到底合不合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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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虚开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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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情况下,承建方帮开发商走账三千五百万并开票的行为很可能是违法的。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走账”。走账在正常的商业活动中,是指企业之间的资金往来通过合法的财务流程进行记录和核算。但在这个案例中,承建方帮开发商走账并非基于真实的业务交易,而是一种虚假的资金流转行为。 从法律角度来看,这种行为可能涉及到多个方面的违法问题。一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承建方帮开发商开票,若没有真实的业务交易支撑,就属于虚开发票的行为。虚开发票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税务机关会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另一方面,这种走账行为还可能涉嫌逃避税务监管。开发商通过虚假的资金流转和开票,可能会减少应纳税额,从而达到逃税的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如果这种走账行为还涉及到其他非法目的,比如洗钱等,那么还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相关罪名。洗钱罪是指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而提供资金账户的,或者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或者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或者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行为。 综上所述,承建方帮开发商走账三千五百万开票存在很大的法律风险,是不建议实施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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