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婚前买的房子婚后算共同财产吗,房贷还要还吗?

我婚前买了套房子,付了首付,现在结婚了,我就想弄清楚这房子在婚后还算不算我个人的财产啊?另外,剩下的房贷在婚后还需不需要接着还呢?这些问题一直困扰着我,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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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前房产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我们来看看婚前买的房子婚后是否算共同财产这个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以及司法实践中的通常认定: 如果房子是一方在婚前全款购买的,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这套房子毫无疑问属于该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即便结婚了,它的性质也不会改变,仍然是个人财产,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存续而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 但要是一方在婚前支付了首付,然后向银行贷款买房,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来偿还贷款,并且房子登记在首付支付方名下的,根据法律规定,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如果协议不成,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也就是说,这种情况下房子虽然还是登记方的,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接下来谈谈房贷是否要还的问题。不管房子最终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只要贷款合同存在,且贷款未还清,那么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就有义务继续偿还房贷。如果房子被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那么后续的房贷自然由该方继续偿还;如果房子存在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那么在偿还房贷时,可能需要夫妻双方共同承担,或者按照双方的约定、法院的判决来确定还款责任。总之,房贷的偿还与房子的产权归属以及夫妻双方的约定等因素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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