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初判是什么意思?一般会怎么判?

我最近考虑起诉离婚,不太清楚离婚初判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想了解在第一次起诉离婚时,法院是依据什么来做出判决的,是一定会判离还是有其他可能呢?希望能详细了解下离婚初判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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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初判,简单来说,就是在第一次起诉离婚的诉讼过程中,法院给出的判决结果。 在我国,法律规定离婚诉讼中,法院会先进行调解。《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这是因为婚姻关系涉及到诸多方面,调解有助于平和地解决纠纷。 如果调解成功,那么案件就结束了,不用再进入审判环节;要是调解失败,法院就会正式启动审判工作。 法院判决是否准予离婚的关键在于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当存在以下法定情形,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首先是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这严重违背了夫妻之间的忠诚义务。比如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其次是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家庭暴力不仅包括身体上的伤害,还包括精神上的折磨;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则是对家庭成员应尽责任的漠视。 再者是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这些恶习往往会严重影响家庭生活和夫妻感情。 还有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这表明夫妻双方在较长时间内没有共同生活,感情可能已经疏远。 最后是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这是一个兜底条款,涵盖一些特殊情况。 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一般会判决不准予离婚。而且在实践中,第一次起诉离婚且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相对较小。不过,若一方有充分证据证明存在法定离婚情形,法院也会判决准予离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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