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国有土地时拆迁补偿协议纠纷该如何解决?
我遇到了征收国有土地时拆迁补偿协议方面的纠纷,不太清楚具体该通过什么途径去解决,想了解下在这种情况下,有哪些合法有效的办法能维护自己权益,以及不同解决方式都有啥要求和流程。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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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征收国有土地时,如果遇到拆迁补偿协议纠纷,有多种解决方式。
首先,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就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觉得行政机关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权益,向该行政机关的上级机关或者专门的复议机关提出复查申请 。比如,对房屋征收部门的某个决定不服,就可以通过这个途径解决。《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其次,能够提起行政诉讼。这就是老百姓常说的“民告官”,公民法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而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审理并作出判决、裁定 。当与征收部门在拆迁补偿协议上有争议,就可以向法院起诉。同样依据上述条例,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也能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再者,部分情况还能走民事诉讼程序。在征地纠纷里,虽然多数是行政诉讼,但有些涉及民事纠纷的情况,像征地补偿协议纠纷,如果民事诉讼对当事人更有利,也可选择民事诉讼 。
另外,还有征地补偿协调裁决这一途径。如果是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先进行协调;要是协调不成,再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
相关概念:
行政复议: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方法。
行政诉讼:公民法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而 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裁定的司法程序。
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全体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审理和解决民事纠纷的活动。
征地补偿协调裁决: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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