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业务真实但对方虚开发票该怎么办?

我和一家公司有真实的业务往来,交易、资金、货物交付这些都是实实在在发生的。但后来发现对方给我开的发票是虚开的。我现在特别担心,不知道这种情况下我要承担什么责任,该怎么处理这个事情,希望了解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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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业务真实但对方虚开发票的情况下,我们需要从几个方面来理解和应对。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虚开发票的概念。虚开发票指的是不如实开具发票的一种舞弊行为,也就是发票上所记载的内容和实际发生的业务情况不相符。在真实业务中,如果是对方虚开了发票,对于受票方来说,可能会面临税务方面的风险。 从法律责任角度来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虽然业务是真实的,但如果取得了虚开的发票,税务机关可能会要求受票方补缴相应的税款、滞纳金。 不过,如果受票方能够证明业务的真实性,并且在取得发票时并不知情是虚开发票,那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如果购货方与销售方存在真实的交易,销售方使用的是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的专用发票,专用发票注明的销售方名称、印章、货物数量、金额及税额等全部内容与实际相符,且没有证据表明购货方知道销售方提供的专用发票是以非法手段获得的,对购货方不以偷税或者骗取出口退税论处。但应按有关规定不予抵扣进项税款或者不予出口退税;购货方已经抵扣的进项税款或者取得的出口退税,应依法追缴。 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受票方应该积极采取措施。首先,要尽可能收集能够证明业务真实发生的证据,比如合同、物流单据、资金往来凭证等。然后,及时向税务机关说明情况,配合税务机关的调查。如果对税务机关的处理决定有异议,还可以通过合法的途径进行申诉,比如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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