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是强制解散的情况下解散了该怎么办?
我所在的公司没有被强制解散,却突然宣布解散了。我很担心自己的权益,像工资、经济补偿这些不知道能不能拿到。也不清楚公司在非强制解散时应该走哪些流程,我该采取什么措施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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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并非强制解散的情形下,我们可以从公司的义务、员工权益保障以及法律依据等方面来探讨应对办法。 首先,公司非强制解散时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也就是说,公司有义务主动成立清算组来处理公司的财产和债务等相关事宜。 其次,对于员工而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劳动合同终止。同时,该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这意味着员工有权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补偿标准根据工作年限和工资水平等确定。 再者,如果公司没有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清算,损害了员工的合法权益,员工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可以先与公司进行协商,要求支付工资、经济补偿等。若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公司改正。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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