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法律是否存在合理推断?


在我国内地法律中,是存在合理推断的。合理推断,简单来说,就是依据已经明确的事实和一定的逻辑规则,对未知的事实作出推测和判断。它在司法实践里是一种常用的方法。 从法律依据来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八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与诉讼保全、回避等程序事项有关的事实,人民法院结合当事人的说明及相关证据,认为有关事实存在的可能性较大的,可以认定该事实存在。这其实就体现了合理推断的运用。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说明和证据,凭借经验法则和逻辑推理来推断相关程序事项事实是否存在。 再比如,在刑事诉讼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这里面“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就涉及到合理推断。司法人员需要根据各种证据,运用逻辑和经验进行合理推断,判断是否达到排除合理怀疑的程度,从而确定被告人是否有罪。 在司法实践中,合理推断有着重要的意义。因为很多时候,案件的事实无法通过直接证据来完全还原,就需要借助合理推断来查明真相。比如在一些合同纠纷案件中,双方对合同履行情况存在争议,没有明确的书面证据来证明某些细节,这时法院就可能根据双方的交易习惯、行业惯例以及其他相关证据进行合理推断,来确定合同是否已经履行以及履行的程度等。然而,合理推断也不是随意进行的,它必须有一定的证据基础和符合逻辑规则,并且要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和原则。只有这样,合理推断得出的结论才能在法律上具有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