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解散时如何给员工经济补偿,解除劳动合同时又该如何补偿?
我所在的公司最近要解散了,我和公司签的劳动合同还没到期。我想知道公司解散的话,会怎么给我们员工经济补偿。另外,如果是正常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方式又有什么不同呢?我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希望能了解清楚自己能得到怎样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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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看看公司解散时给员工经济补偿的情况。公司解散意味着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这种情况下,公司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劳动合同终止。同时,该法第四十六条明确,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接下来,说说正常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情况。正常解除劳动合同分为多种情形。如果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也需要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标准同样按照上述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执行。若是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等过错行为,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则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但如果是用人单位存在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过错,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总之,不同的解除劳动合同情形,补偿情况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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