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分居四年了男方不同意离婚,应该怎么办?

我和男方已经分居四年了,现在我想离婚,但男方就是不同意。我不清楚这种情况该通过怎样的合法途径来解决,也不知道需要准备哪些材料,以及法院会依据什么来判决,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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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分居四年男方不同意离婚,女方可以采取诉讼离婚的方式来解决。 首先,解释一下相关法律概念。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 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其中,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是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之一。 在实际操作中,女方需要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写明自己的离婚诉求、事实和理由等。同时,要尽量收集能够证明双方是因感情不和分居且分居已满四年的相关证据,比如分居协议、租房合同、居委会或物业的证明、证人证言等。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会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且根据女方提供的证据认定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就会判决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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