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规定搬厂该如何赔偿员工?
我们厂要搬去别的地方,距离现在的厂址挺远的,我不想跟着过去。想了解下按照劳动法,这种情况下厂里应该怎么赔偿我呢?是按什么标准来赔的,具体赔偿流程又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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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法的范畴里,当工厂搬迁涉及到对员工的赔偿问题时,首先需要明确这是否属于“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这里所说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指的是发生不可抗力或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况,像企业迁移、被兼并、企业资产转移等。 如果工厂搬迁属于上述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而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又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具体的赔偿流程一般是,工厂提出搬迁事宜,若员工因搬迁不愿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工厂应与员工进行协商。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按照上述补偿标准给予员工经济补偿。若协商不一致,工厂可以按照法定程序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员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如果工厂未按规定进行操作,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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