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搬迁如何补偿工人?
我在一家工厂上班,现在工厂要搬迁。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工厂该怎么补偿我们工人呢?是按工作年限还是有其他标准?想详细了解下这方面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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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搬迁补偿工人主要涉及经济补偿金的支付问题。 首先,当出现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并且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情况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关于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比如工作了3年,就补偿3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要是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并且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例如,小李在工厂工作了4年半,月工资5000元,工厂所在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000元,那么小李应获得的经济补偿金为5×5000 = 25000元。 相关概念: 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是指发生不可抗力或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况,如企业迁移、被兼并、企业资产转移等。 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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