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同城搬迁是否有赔偿?


工厂同城搬迁是否有赔偿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一般情况下,如果搬迁没有对劳动合同的履行产生实质性影响,比如新厂址距离原厂址较近,交通便利,员工上下班等情况基本不受影响,那么劳动合同通常会继续履行,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一般不需要支付赔偿。这是因为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依然具备继续履行的条件,员工也没有因为搬迁遭受权益损害。 然而,如果搬迁导致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又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那么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六条第三项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举例来说,如果工厂从城市的一个区搬到另一个偏远的区,通勤距离大幅增加,严重影响员工正常上下班,导致员工难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这种就属于客观情况重大变化。若协商不成解除合同,工厂就需要按上述标准支付补偿。 相关概念: 非过失性辞退:指不是因为员工犯错,而是由于一些客观原因,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比如这里因为工厂搬迁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而解除合同就属于非过失性辞退。 经济补偿:是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的金钱,用来保障劳动者在失业期间的生活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