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搬迁不赔偿该如何处理?


如果公司搬迁不赔偿,劳动者可以采取以下办法来维护自身权益。 首先,可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或者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这是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其次,还能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若劳动者对劳动仲裁的裁决不服,还可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搬迁是否需要赔偿,关键看新地址与劳动合同约定范围的关系。如果新地址是劳动合同约定的范围,且当初建立劳动关系时公司予以了事先告知,劳动者应当服从。反之,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款所说“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形,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协商,愿意去的变更劳动合同,到新地址继续履行合同;不愿意去的,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解除合同,并按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经济补偿金。 相关概念: 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指发生不可抗力或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况,如企业迁移、被兼并、企业资产转移等 。 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