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厂在什么情况下搬迁才需要给予赔偿?

我在一家工厂上班,最近听说工厂可能要搬迁。我挺担心的,想知道到底在哪些情况下,工厂搬迁我们员工才能得到赔偿呀?是只要搬就得赔,还是有特定条件?想了解具体情况好提前做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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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工厂搬迁的情况下,一般来说,当出现以下这些情况时,工厂需要给予员工补偿(注意这里是补偿,严格意义不是赔偿) : 首先,如果劳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 “工作地点不能变动” 或者 “变动工作地点需协商一致” 这样的条款,这就意味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固定了工作地点,用人单位自愿对自身管理权利做了限制,这种约定是有效的。要是工厂搬迁后,导致无法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履行,那么用人单位就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其次,当劳动地点发生变更时,用人单位必须要与劳动者进行充分协商。要是双方没能达成一致意见,劳动者就有权选择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且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比如工厂从城市的一个区搬到另一个较远的区,通勤时间大幅增加,员工与工厂协商无果后离职,这种情况工厂就可能要支付补偿金。 经济补偿的标准是按照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年限来计算的。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如果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就视为已工作一年;要是工作未满六个月,则应向其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 举例来说,小李在工厂工作了3年,月工资5000元,工厂搬迁符合上述需补偿的情况,那么小李能获得的经济补偿就是3×5000 = 15000元。 另外,如果搬迁后的新址与旧址距离不远,劳动者通过公共交通等方式能在合理时间内到达新址上班,这属于合理的工作地点变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服从安排到新址上班;要是劳动者发函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就属于自动辞职,工厂依法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还有,若用人单位为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约定,采取开通交通车、修建职工宿舍、发放交通补贴等方式向劳动者提供工作便利与工作环境,在地理位置合理的情况下,劳动者应当服从用人单位的搬迁安排。 相关概念: 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 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中的重要内容,指劳动者从事工作的具体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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