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搬迁在什么情况下员工才能得到补偿呢?
我们公司最近要搬迁了,新地址离现在的工作地点很远,通勤会非常不方便。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能不能得到补偿,还有补偿的标准是怎样的,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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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确定公司搬迁时员工能否得到补偿,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看: 首先,关键在于公司搬迁是否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如果公司只是在同城内进行小范围的搬迁,对员工的工作和生活影响不大,比如新地址距离原地址较近,不影响员工正常通勤,且公司提供了相应的交通便利等措施,这种情况下公司可以不进行补偿。 其次,当公司搬迁超出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范围,对员工的工作和生活产生重大影响,例如新地址距离原地址较远,导致员工通勤时间大幅增加、交通成本显著上升等,且双方又不能协商变更劳动合同的,公司无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时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再者,关于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是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来计算的。一般是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公司搬迁属于上述第三种情形中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员工主动提出离职,且公司搬迁并未对其造成实质性的不利影响,那么一般是没有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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