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搬迁员工会得到补偿吗?补偿该怎么计算?


公司搬迁员工是否能获得补偿,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要明确一个法律概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当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里的“客观情况”就包括企业迁移。劳动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指出,“客观情况”指发生不可抗力或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况,如企业迁移、被兼并、企业资产转移等,但不包括导致经济型裁员的客观条件。 如果公司搬迁,没有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并且员工也同意到新地址工作,那么双方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员工没有补偿。但如果公司搬迁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比如搬迁距离过远、交通不便等,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用人单位因此解除劳动合同,就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如下: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这里有两种特殊情况需要注意,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例如,小李在公司工作了3年零4个月,月工资为5000元,公司因搬迁与他解除劳动合同,那么他应得的经济补偿就是4×5000 = 20000元(3年按3个月补偿,4个月超过6个月按1年算,共4个月工资)。再比如,小张月工资为20000元,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000元,小张在公司工作了5年,公司因搬迁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小张的月工资高于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5000×3 = 15000元),此时他的经济补偿标准按15000元计算,补偿年限最高12年,那么他应得的经济补偿就是15000×5 = 75000元 。 相关概念: 客观情况:指发生不可抗力或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况,如企业迁移、被兼并、企业资产转移等,但不包括导致经济型裁员的客观条件。 月工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