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公司搬迁员工补偿标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公司要搬迁了,有的员工可能因为距离远等原因不想去新地址上班,但是不清楚这种情况下能不能拿到补偿,以及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具体的法律依据又有哪些,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展开 view-more
  • #公司搬迁
  • #员工补偿
  • #劳动法律
  • #经济补偿
  • #劳动合同法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公司搬迁员工补偿标准的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和第四十七条。 首先,要判断公司搬迁是否属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如果搬迁使劳动合同从正常角度看无法履行,例如公司从一个城市搬迁到另一个城市,或者在本市内搬迁但距离过远,对员工的上下班造成了重大影响,就属于法定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可以拒绝继续履行并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此时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关于经济补偿的具体标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另外,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公司搬迁没有对员工上下班造成任何影响,并且也没有变更原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员工自行辞职是不能获得经济补偿的。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