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公司搬迁员工不去,赔偿款该怎么算?

公司因业务发展等原因要搬迁,部分员工因距离远等因素不想去新地址上班,不清楚这种情况下自己能否获得赔偿,若能获得赔偿,具体的赔偿款数额又该如何计算,希望能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具体的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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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公司搬迁员工不去,赔偿款的计算需要分情况来看: 如果是同城搬迁,且符合一定条件,企业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相关规定,企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搬迁,职工上下班可乘坐本市公共交通工具,或企业提供交通补贴、免费交通工具接送等便利条件,原劳动合同继续履行的,企业不需支付经济补偿。这是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劳动合同可以继续正常履行,员工的工作条件并未发生实质性的不利变化。 如果公司搬迁导致员工无法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例如搬迁到另一个城市,或者虽在同城但交通极为不便且企业未提供相应便利条件等,公司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此外,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需要注意的是,在实际操作中,还需要考虑具体的情况和相关证据,以确保赔偿款的计算合理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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