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搬迁,员工跟随过去是否有补偿金?
我在现在的公司工作了好几年,最近公司要搬迁了,公司让我们跟着过去。我有点纠结,不知道这种情况下能不能拿到补偿金。想了解下具体在什么情况下跟随公司搬迁会有补偿金,补偿标准又是怎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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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搬迁后员工跟随过去是否有补偿金,需要分情况来看: - **一般无补偿的情况**:如果公司的搬迁并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比如在同一城市或同一地区内搬迁,员工通常需要跟随公司过去,并且公司一般会继续支付员工的工资和福利。这种情况属于用人单位进行合理经营调整的范畴,员工跟随前往通常不会获得补偿。 - **可能有补偿的情况**:如果公司的搬迁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比如搬迁到另一个城市或地区,或者搬迁后工作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员工和公司可以通过协商来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协商其他的解决方案。在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公司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例如,某员工在公司工作了3年,若符合补偿条件,公司应支付其3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总之,具体是否有补偿金以及补偿标准,要根据实际情况并结合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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