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搬迁到隔壁,员工不去的话,是否有补偿?
我在这家公司工作了好几年了,现在公司突然说要搬到隔壁。我因为一些个人原因,不太想去新地址上班。我就想知道像这种情况,我要是不去的话,能不能得到公司的补偿呢?具体的补偿标准又是怎样的呢?
展开


关于公司搬迁到隔壁,员工不去是否有补偿的问题,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要看劳动合同中对于工作地点的约定。如果公司是在约定地点区域内搬迁,比如只是搬到隔壁房间、隔壁楼层或者隔壁街道等,且这种搬迁对员工的工作和生活没有产生实质性的不利影响,员工不去的话,一般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公司的搬迁并没有改变双方劳动合同的主要履行条件。 然而,如果公司搬迁到约定地点之外,比如搬到了另一个区甚至另一个城市等,员工不去的,且因此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那么员工是有经济补偿金的。经济补偿的标准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例如,某位员工在公司工作了3年8个月,公司搬到约定地点之外,该员工不去并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公司应支付4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如果另一位员工工作了5个月,这种情况下公司需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总之,具体是否有补偿需要结合劳动合同约定以及实际搬迁情况来确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