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被车撞了对方全责该如何索赔?


当人被车撞了且对方全责时,索赔流程如下:首先是赔偿责任的划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交强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交强险是一种强制购买的保险,主要是为了保障交通事故中受害人能得到基本的赔偿 。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如果没有投保商业保险或者商业保险赔偿后仍有不足,就由侵权人(也就是撞人的司机)赔偿。 具体索赔步骤如下:第一步是及时报警和联系保险。拨打报警电话(如110)通知交警处理事故,交警会制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明确责任方。同时联系自己的保险公司,告知事故情况。由于对方全责,你也可以向对方的保险公司提出索赔请求。第二步是获取证据,在等待交警到场期间,拍摄现场照片、视频,记录事故经过,获取对方驾驶证、行驶证等相关信息,这些证据对于后续索赔很关键。第三步是寻求医疗帮助,如果受伤或者感觉不适,要及时就医并保存好所有相关医疗记录,包括病历、诊断证明、检查报告、医药费发票等,这些都是索赔时确定赔偿金额的重要依据。 赔偿项目方面,如果只是受伤未致残,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如果因伤致残,除上述项目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要是不幸导致受害人死亡,赔偿项目除了上述费用外,还包括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另外,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还能要求慰抚金。 索赔方式有协商、调解和诉讼。可以先尝试与对方以及对方的保险公司进行协商赔偿事宜。如果协商不成,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决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一是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二是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三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相关概念: 交强险: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简称,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商业保险:是车主自愿购买的,用于补充交强险赔偿不足部分的保险,常见的有商业三者险等,不同的商业保险条款和赔偿范围会有所不同。 被扶养人生活费:是指加害人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权,或者侵害他人健康权致其劳动能力丧失,造成受害人生前或丧失劳动能力以前扶养的人扶养来源的丧失,应依法向其赔偿必要的费用。 精神抚慰金:是指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因受害人的生命权、健康权、名誉权、人格自由权等人格权利益遭受不法侵害而导致其遭受肉体和精神上的痛苦、精神反常折磨或生理、心理上的损害(消极感受)而依法要求侵害人赔偿的精神抚慰费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