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能力鉴定后如何拿到赔偿金?
劳动能力鉴定后拿到赔偿金,一般按以下步骤进行:
首先,确认鉴定结果的有效性。如果对鉴定结果有异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然后,分情况看赔偿的申请:
- 若用人单位依法缴纳了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工伤待遇,提交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等相关材料。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会将核定好的待遇款项支付给用人单位,之后用人单位再转付给劳动者。不过在某些情况下,经办机构也可直接支付给劳动者。像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费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是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 若用人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那么所有赔偿责任由用人单位承担。劳动者可以先和用人单位协商赔偿事宜,赔偿范围可能包括医疗费用、停工留薪期间薪酬等。要是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比如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五级和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等费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是由用人单位支付的。
最后,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是用人单位拒不履行仲裁或法院裁决,劳动者可申请强制执行。
相关概念: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确定劳动者因工伤或职业病导致的劳动能力受损情况。
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人单位缴纳保险费,劳动者在受到工伤时可从工伤保险基金获得相应赔偿。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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