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后是否可以拿到赔偿?


工伤鉴定后,在符合相关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拿到赔偿的。以下为你详细介绍: 首先,需要明确工伤赔偿的前提条件。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也就是说,只有经过了正规的工伤认定程序,并且完成了工伤鉴定,确定了伤残等级等情况,才能够依据相关规定主张赔偿。 其次,赔偿的责任主体和赔偿项目会因用人单位是否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而有所不同: - 若用人单位已经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 -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包括: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劳动能力鉴定费等。例如,职工因工伤需要进行康复治疗,康复费用就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用人单位支付的费用包括: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例如,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 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则由用人单位支付全部工伤赔偿费用。 最后,关于赔偿的流程。一般来说,职工拿到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后,要根据结果向社保中心申请工伤待遇审核,在递交材料之后60天内可享受工伤待遇费用,而单位支付伤残赔偿通常是在员工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之时支付。申请工伤待遇审核时,需要提供工伤认定通知书、诊断证明、工伤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门诊病历复印件、收费发票等相关材料。 相关法律依据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一条以及《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