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伤残后是否有赔偿?
我前段时间在工作中受伤了,现在已经完成了工伤鉴定并被评定为伤残等级。但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能不能获得赔偿,具体赔偿项目有哪些,赔偿款又会怎么发放,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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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伤残后是有赔偿的。 首先,解释一下相关概念。工伤赔偿标准,也就是工伤保险待遇,是指在遭受工伤或者因工死亡的情形下,相关民事权益主体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所享有并能够享受到的各类赔偿项目及其相应的额度标准。 其次,赔偿的依据和具体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比如《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相关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等也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第三十四条规定,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再者,赔偿款的支付对象。工伤赔偿的受偿方通常为受害者即受伤职工本人或其法定继承人。一般情况下,为确保受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工伤赔偿金往往会直接发放至受伤职工个人手中,以此对其由于工伤所带来的经济上的损失进行全面弥补。但在实际操作中,工伤赔偿一般先打到公司账户,再由公司转交;工伤职工自己申请工伤赔偿的,也可以直接打入其指定的个人账户。如果公司未按规定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用,那么公司就需要承担起支付全部工伤赔偿项目的责任。 最后,如果在赔偿过程中遇到问题,职工要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可以通过与公司协商、向相关部门投诉或采取法律手段等方式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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