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为撤诉能否中断诉讼?


在探讨视为撤诉是否可以中断诉讼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简单来说,就是本来诉讼时效在往前走,因为某些事情发生,它就重新开始计时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从法律条文来看,“权利人提起诉讼”是可以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但是视为撤诉,虽然一开始权利人有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行为,但最终被法院按照撤诉处理了。对于视为撤诉是否能中断诉讼时效,在司法实践和法学理论上存在一定的争议。 一种观点认为,视为撤诉不应认定为诉讼时效中断。因为视为撤诉意味着该诉讼程序没有实质性地进行下去,没有达到让义务人知晓权利人积极主张权利的效果。例如,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被视为撤诉,此时义务人可能并不知道原告曾经起诉过,也就无法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效果。 另一种观点则认为,视为撤诉可以中断诉讼时效。理由是权利人已经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表明其有通过司法途径主张权利的意思表示,这就符合“权利人提起诉讼”这一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情形。即使最后被视为撤诉,也不能否定其一开始主张权利的行为。 综合来看,不同的法院在具体案件中可能会有不同的裁判观点。为了避免因诉讼时效问题给自己带来不利影响,权利人在遇到纠纷时,应及时、正确地行使自己的权利,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诉讼。如果发生视为撤诉的情况,建议尽快再次提起诉讼,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