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地址搬迁时,经济补偿该怎么计算?
公司要搬迁了,很多员工担心自己的权益问题,特别是经济补偿这块。不清楚具体的计算标准,也不知道自己能拿到多少补偿。想了解下在不同工作年限以及工资水平情况下,经济补偿的具体计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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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地址搬迁时,经济补偿的计算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并非所有公司搬迁都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关键在于劳动合同是否能够继续履行。如果搬迁后,员工能够正常到新地址上班,劳动合同可以继续履行,一般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但如果因为搬迁导致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例如搬迁地址距离过远,员工无法正常通勤,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就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的具体计算方式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比如,员工在公司工作了3年,那么公司应支付3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例如,员工工作了8个月,此时按一年计算,公司应支付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例如,员工工作了3个月,公司应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另外,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例如,某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000元,某员工月工资为20000元,高于该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15000元),若该员工在公司工作了15年,那么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就是按15000元计算,且补偿年限最高为12年,即公司应支付12×15000 = 180000元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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