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公司搬迁员工不跟过去怎么获得赔偿?

公司要搬迁了,新地址离现在的办公地点挺远的,我不太想跟着过去。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公司会给我赔偿吗?赔偿是怎么计算的呢?具体要走哪些流程才能拿到赔偿呀?
展开 view-more
  • #公司搬迁
  • #员工赔偿
  • #经济补偿
  • #劳动合同
  • #劳动仲裁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公司搬迁,员工不跟过去时,公司一般不需要赔偿,但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依法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比如,小李在公司工作了3年,月工资是5000元,公司搬迁他不跟过去,那么公司应支付给他的经济补偿金就是3×5000 = 15000元。 公司搬迁员工申请赔偿,首先要判断公司搬迁的情况。如果公司决定安排员工去另一个厂里上班,岗位变动不大、通勤方面距离不远(通常只是跨区、县,不能是跨省、市)或者有专车或者给通勤补贴的情况下,直接去申请劳动仲裁主张法律规定的经济补偿金,可能比较困难。如果公司没有安排员工去另一个厂工作,员工又不想继续干了,除了和工厂协商给一定的经济补偿外,要保留劳动合同(没合同可以保留在那边上班的证据)和公司搬迁的证据。然后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理由给公司EMS发一份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接着去申请劳动仲裁主张经济补偿金。 相关概念: 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 N+1:N代表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1代表用人单位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时,额外支付的一个月工资 。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