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因搬迁导致员工离职应如何补偿?
公司最近要搬迁,离现在住的地方特别远,通勤实在太不方便了,所以我打算离职。想问问这种因为公司搬迁导致的离职,公司应该怎么给我补偿呢?是按什么标准来算补偿金额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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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因搬迁导致员工离职,补偿情况如下: 首先,如果公司搬迁致使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公司需支付经济补偿。支付标准为:员工在公司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例如,在公司工作了两年三个月,那么经济补偿就是两个月半的工资。 其次,如果公司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同样要支付经济补偿。 再者,如果公司解散员工,也需支付相应经济补偿。 相关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实际补偿可能受地区、公司规模、员工工龄等因素影响。所以,遇到这种情况,最好与公司协商解决,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相关概念: 经济补偿:是指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 月工资: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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