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公司要搬走不去的员工可以获得赔偿吗

我所在的公司最近说要搬走,我不太想去新地址上班。我想知道像我这种情况,如果公司搬走我不去,能不能得到赔偿啊?主要是想了解在法律层面上,这种情况是如何判定和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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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要搬走,员工不去是否可以获得赔偿,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公司搬离原地属于变更劳动合同中的工作地点这一重要内容。当这种变更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时,如果经过员工和公司协商,又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那么依据《劳动法》第二十六条以及第二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通俗来讲,就是公司的变动让原来签的合同没法正常执行了,双方还谈不拢新的安排,公司就得给员工补偿。 如果是同城搬迁,且满足一些条件,比如职工上下班可乘坐本市公共交通工具,或企业提供交通补贴、免费交通工具接送等便利条件,原劳动合同继续履行的,这种情况下企业通常不需支付经济补偿。因为在同城范围内,工作的大环境没有发生根本性变化,员工有条件继续履行原来的合同。 经济补偿的数额标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要是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相关概念: 经济补偿:是指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 劳动合同变更:指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在合同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对劳动合同内容作部分修改、补充或者删减的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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