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自己开房就不算强奸罪了吗?

我和一个女生有过矛盾,她为了报复我,说我强奸她。但那次是她自己去开的房,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是不是就不能算我强奸了呢?我真的很担心这件事会对我产生不好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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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也就是说,判断是否构成强奸罪的关键在于是否违背了女性的意愿,而不是开房的行为由谁主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这里的“暴力手段”是指对被害妇女的人身行使有形力的手段,例如殴打、捆绑等;“胁迫手段”是指对被害妇女进行威胁、恫吓,达到精神上的强制,使妇女不敢反抗,比如以杀害、揭发隐私等相要挟;“其他手段”则是指采用暴力、胁迫以外的使被害妇女不知抗拒或者不能抗拒的手段,常见的有利用妇女患重病、熟睡之机进行奸淫等。 在实际案例中,如果女方能够证明发生性行为时她是不愿意的,即便房间是她自己开的,也可能认定男方构成强奸罪。例如,她虽然开了房,但在发生性行为时明确表示拒绝,而男方使用了暴力、胁迫等手段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就符合强奸罪的构成要件。反之,如果有证据表明发生性行为是双方自愿的,即便女方事后反悔称被强奸,也不能认定男方构成犯罪。所以,自己开房并不必然意味着不构成强奸罪,关键还是看性行为是否违背妇女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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